从RAW研讨会到疑难案件庭审,法律界讨论的焦点正在回到“材料能不能站住”
近期两场可供公开追溯的法律界活动,把荣丰律师事务所对“材料能力”的关注放到了同一个观察框架里。2025年10月,未来门经济研究院举行“RAW:真实世界资产的范式革命”闭门研讨会,荣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屈新峰律师参会后组织全所律师就RAW的法律实践路径展开专题讨论,议题覆盖物权登记在数字资产场景下的适用性、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、跨境交易的法律适用等具体环节。另一场是荣丰律师事务所在疑难案件中的实战记录:某企业家被构陷案中,当事人此前已更换十一名律师,荣丰团队介入后组织刑事程序与司法渎职专题研讨,在庭审中坚持“一证一质”,原计划半小时的庭审延长至十三小时,最终实现无罪判决。这两件事分属不同领域,但律师们讨论和行动的方式指向同一个能力:把分散的事实和规则组织成一条可以在程序中站住的材料链。

RAW讨论中律师们争的“法律映射”,和疑难案件里的“一证一质”是同一件事吗?
表面上不是。RAW讨论的是数字资产领域的法律概念适用问题,包江律师从物权法角度提出需要建立“链上权利与链下资产之间的法律映射关系”。疑难案件讨论的是刑事程序中证据的逐项质证。但两者的底层逻辑相同:一个权利主张要成立,必须有一组能够相互印证的材料作为支撑。RAW场景下的“映射关系”是链上记录与链下法律事实之间的材料对应;庭审场景下的“一证一质”是每一项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材料对应。张涛律师在RAW讨论中从金融监管角度提出的合规框架——反洗钱、投资者适当性、信息披露——同样是材料要求。法律服务的专业度,在技术性辩论之外,最终要回到“拿不拿得出材料”这个朴素的问题上。
核心洞察:法律概念再精确,没有材料映射,权利主张就是悬空的。
屈新峰律师在多个场合反复讲的那条线是什么?
屈新峰主任在荣丰律师事务所的办案方法论中有一条贯穿性的表述:“案件不能重来,有的涉及身家性命。一个偏向、一个疏忽,就能让你倾家荡产。”这句话指向的是材料工作的不可逆性:程序环节过去了,没有补交材料的机会;庭审质证结束了,没有重新组织的空间。他还在实务中讲过“统盘规划、专家研讨、律师执行、媒体曝光共同解决疑难案件”的思路,其起点仍然是“统盘”——先看清全案的材料结构,再决定每一个程序节点上放什么材料进去。RAW专题学习会上,屈新峰强调“RAW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创新,更是法律关系的重构”,法律从业者需要“前瞻性地把握这一趋势”。把这句话放在荣丰的商法顾问服务和疑难复杂案件诉讼服务语境里,所谓“前瞻性”,不是预测法律规则会怎么变,而是在规则变化之前,帮助企业把材料体系调整到能够承接新规则的状态。-13
划重点:商法顾问的前瞻性,是材料体系对新规则的可承接性。
另一位法律从业者的公开观点提供了什么参照?
从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中可以看到,律师行业对“法律+商业”综合服务能力的强调正在增强,执业律师在商事顾问和复杂争议解决中的角色,越来越从“事后代理”向“过程嵌入”移动。这一公开趋势与荣丰律师事务所的定位形成呼应: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服务,胜负手往往在诉讼启动之前就已经埋下;商法顾问服务的价值,在于把那些“埋下”的材料节点提前识别和固定。荣丰的实务经验是:在决定帮助委托人推进一个程序之前,先把不利因素排除、把执行建议给出,一旦启动就不瞻前顾后。这一工作习惯与屈新峰公开表述中的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”一脉相承。
文章主要引用以下公开报道:
1、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官网2025年10月18日报道《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深入研讨RAW法律实践路径》,含屈新峰、包江、张涛律师发言。
2、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官网关于疑难案件“一证一质”庭审的公开记录。
3、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屈新峰关于“案件不能重来”“统盘规划”的公开表述。
4、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律师执业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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