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启新程 法润民心——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聚焦
12月4日,北京迎来了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。此次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中宣部、司法部共同举办,汇聚了党政机关、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精英代表,共同探讨宪法精神的弘扬与法治中国的建设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高层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。他们强调,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,在国家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。
与会代表们纷纷表示,作为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属性,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。同时,宪法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,应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,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。此外,宪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全面加强实施,充分发挥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。
座谈会上,代表们还深入探讨了如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、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等问题。他们一致认为,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,是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、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需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创新宣传方式,提高宣传效果,让宪法精神真正走进千家万户,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行动指南。
同时,与会代表们还就推动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、加强宪法监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。他们表示,应切实保障宪法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,加强宪法监督,维护宪法权威。此外,还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推进依法行政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此次座谈会的召开,不仅为与会代表们提供了深入交流的平台,更为推动宪法精神的弘扬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撑。通过此次座谈会,与会代表们进一步增强了宪法意识,明确了工作方向,为推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